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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科协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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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上半年 “社区科普大学教学活动”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12-31 浏览量:1909

各区科协,江北新区科协:

根据《南京社区科普大学科普教学活动实施办法》(宁科协〔2014〕122号),市科协将组织开展2021年上半年“社区科普大学教学活动”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

市级社区科普大学

二、申报要求

1、各市级社区科普大学向辖区科协申报,各区科协审核汇总后(附件),通过“南京科技工作者之家网”的“项目申报系统”填报;

2、原则上每个社区科普大学申报教学活动不超过2场次,且各区申报的总场次不超过本区市级社区科普大学的总数量;

3、社区科普大学教学内容除社区常规科普教学外,要突出老年人智能终端的操作使用、健康养生及劳动者的技能培训等;

4、“社区科普大学教学活动”的举办时间:2021年1月25日至6月30日。申报截止时间:2021年1月15日。

三、有关事项

1、各区科协要认真把好审核关,确保每场“社区科普大学教学活动”的质量。市科协将择优200场“社区科普大学教学活动”立项,并给予每场一定的经费补助。

2、接受补助经费的“社区科普大学教学活动”,现场须悬挂“XXX街道XXX社区科普大学”横幅。教学活动结束后10日内,各社区科普大学要登陆南京科技工作者之家网并在业务管理的“科普教学”栏(http://www.njkjgzz.org.cn/microBlog)按要求提交本次教学活动的基本信息,各区科协要及时审核提交。提交的教学内容与市科协印发的通知相一致,特殊情况除外。

3、社区科普大学所在的社区建有“社区科普e站”的,应充分利用“科普中国”线上资源,在开课前播放与本次课程内容相关的科普短视频,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普活动。视频内容可在科普中国网(http://www.kepuchina.cn)和科普中国V视快递(http://video.kepuchina.cn)网站选择下载。

4、市科协将对各社区科普大学的开课情况进行抽查,对发现不按时开课、学员数量不足、效果不好、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取消该社区科普大学的下一年度申报资格。

联系人:周根明    联系电话:57723715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

2020年12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