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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协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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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20年江苏省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 项目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10-26 浏览量:2354

各区科协,江北新区科协:

按照中国科协、财政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》(科协发普字〔2017〕45号)提出的创新基层科普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,提升基层科普服务的覆盖面要求,根据省财政厅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中央财政资金的通知》(苏财教〔2019〕115号)和省科协2020度工作安排,结合南京工作实际,经市财政同意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内容

2020年南京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科普工作专项奖补对象为:科普示范社区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四类。

二、项目要求

根据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重点转为科普服务供给“保基本、补短板”的要求,项目在打造科普惠农、科普惠民优秀示范典型的基础上,着力向以下方面倾斜:

1. 重视科普设施建设、科普活动组织有力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、科普示范社区(建有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);

2.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科普工作的科普示范社区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;

3. 科技助力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中成效显著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;

4.已建立党组织并积极帮扶群众、带领群众依靠科技致富的协会、基地以及农村党员科普带头人。

三、实施流程

1.名额分配

2020年江苏省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名额分配对象为11个区和江北新区,名额数量由辖区社区数量、工作基础和近几年基层科普行动实施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(分配名额见附件1)。

2.项目申报

各区科协根据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择优并等额申报(2015-2019年已成功申报的除外),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,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。科普示范社区原则上向社区科普能力建设第一批试点单位倾斜;

各申报对象的推荐标准详见附件2;材料申报要求详见附件3;项目所需申报表请到“南京科技工作者之家”网站项目申报栏内下载,网址http://www.njkjgzz.org.cn/

3.推荐备案

市科协根据名额、项目要求、申报条件进行项目审议、评议结果面向社会公示5天无异议并经市财政局同意后,联合印发《关于公布南京市获得2020年江苏省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奖补单位和个人名单的通知》,并将将项目报送省科协、省财政厅备案和审核,并由省财政给予资金奖补。

4.考核评估

2020年底前,市科协、市财政局完成对项目的评估、验收工作,并向省科协提交工作报告。省财政厅和省科协根据工作需要,对各区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项目实施、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,考核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之一。

5.经费补助

科普示范社区4万元/个,农村科普先进集体7.5万元/个,农村科普带头个人1万元/个。各区科协为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的实施主体,负责具体任务执行及资金使用等工作。

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奖补资金不得用于以下开支:应纳入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开支的各项费用;日常办公、出国和公务接待支出;土建工程、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支出;还贷、捐赠、赞助、对外投资支出;与中国科协、财政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》规定相违背的其它支出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培育典型,示范推广。各区科协、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,采取得力措施,加强项目管理和跟踪服务,抓好典型培育和经验推广,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宣传,发挥好项目在工作导向、资金撬动等方面的作用,助力农技协转型升级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拓展服务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技与科普服务平台运行良好。

2.公平公正,强化监管。各单位要严格标准、择优推荐、杜绝弄虚作假行为,把监管工作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,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。推荐工作的质量将作为调整下一年度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。奖补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。

3.注重实效,服务社会。各区要积极主动适应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式的改革,聚焦服务对象,立足当地实际,创新科普理念和服务模式,加大资金统筹、配套力度,合理保障基层科普公共服务投入,提升科普能力和水平,不断增加科普公共服务产品供给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市科协科普部    周根明

电话:025-57723715

信箱:964130123@qq.com

地址:南京市北京东路43—2号台城大厦3楼311室

邮编:210008

附件:

1.2020年江苏省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推荐名额分配表

2.江苏省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推荐标准

3.江苏省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申报材料要求

 

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

2020年10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