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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“十四五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出台 公务员、企业高管等人群将建诚信档案
发布时间:2021-10-20 浏览量:358

10月19日,记者从市“十四五”重点专项规划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(第二场)上获悉,《南京市“十四五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》已经市政府正式印发。《规划》为未来五年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描绘了蓝图。

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黄辉,就《规划》出台背景、编制过程和主要内容作介绍。市科技局、交通运输局、市场监管局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和人行南京分行银管部相关负责人,就记者提出的热点问题进行回答。

据介绍,《规划》共10章,分为3个板块,并设置2个特色专栏和10个信用工程专栏,可以概括为:三大目标、七大任务和十大工程。

争创“三个信用标杆”的发展目标是,争创信用基础新标杆,打牢信用“基础桩”;争创信用应用新标杆,推动信用“优服务”;争创诚信环境新标杆,塑造信用“强品牌”。

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七大重点任务是,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,建立健全信用基础体系,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,推动信用优化市场资源配置,推动信用增进民生福祉,推动信用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,弘扬诚信文化助力社会文明建设。

为确保《规划》落实落地,《规划》还提出了十大信用工程,即:重点职业人群信用提升工程、信用信息平台提升工程、人才信用服务产品开发工程、诚信乡村工程、信用试点工程、诚信园区建设工程、区域特色名片打造工程、街道(乡镇)信用商圈建设工程、未成年人诚信教育工程、重点领域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程。

其中,重点职业人群信用提升工程明确,在公务员、企业高管、律师、会计审计税务从业人员、统计从业人员、认证和检验检测从业人员、金融从业人员、医务人员、教师、科研人员、新闻媒体从业人员、导游、房产经纪等重点职业人群中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,加强信用信息归集,扩大归集领域和范围,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,建立健全个人诚信档案;推进个人信用信息在企事业单位员工招录(聘)、职业人群执业、高管任职、公务人员调任选任、后备干部提拔、评优评先等有关环节中的应用,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;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,对失信的重点职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失信约束措施,提升职业人群诚信水平。

黄辉表示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的要求,下一步,市发改委将加快《规划》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,抓好十大信用工程的落地生根。同时,将会同社会各界做好“宁诚信”宣传,齐心协力完成《规划》各项目标任务,为深入践行“争当表率、争做示范、走在前列”新使命新要求、建设“创新名城、美丽古都”贡献信用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