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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科协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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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“金桥工程”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1-10-22 浏览量:1371

江北新区科协,各区科协,各市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,各企事业(园区)科协,各有关单位:

日前,市科协新修订印发了《南京市科协“金桥工程”项目管理实施细则》(宁科协〔2021〕76号,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。组织做好2021年度“金桥工程”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请认真组织学习《细则》,了解掌握《细则》有关内容和申报要求,严格按照《细则》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。

二、市级“金桥工程”项目搭桥方为江北新区科协、各区科协、省级以上园区科协、市级学会和市科协批准成立的企业科协。供给方和需求方至少一方应为科协组织或会员,或成立有科协组织,或计划近期成立科协组织。申报项目的供给方和需求方不能为同一单位。

三、由搭桥方组织开展项目申报,各级各类学会、企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区科协、省级以上园区科协搭桥项目,同时市级学会、省级以上园区科协、市科协批准成立的企业科协搭桥的项目也可直接申报。

四、请各申报单位根据《细则》有关内容和申报要求,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,江北新区科协和各区科协申报项目数原则上各不超过5项,其它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数原则上各不超过2项。如同一申报单位申报多个项目,请在《南京市科协“金桥工程”项目立项申报简表》(附件1)“搭桥方意见栏”中提出立项排序建议。

五、申报单位要将“金桥工程”列入年度重点工作,建立共商共建共享机制,加强与高校、科研院所创新资源整合,提高申报项目质量,强化项目管理措施,指定专人负责,加强项目指导服务,努力提高实施成效。

六、已列入过市科协其他立项资助或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“金桥工程”项目

七、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11月19日前将《南京市科协“金桥工程”项目立项申报简表》(附件1)和《南京市科协“金桥工程”项目协议书》(附件2)纸质盖章件(各一份)报送市科协“金桥工程”办公室,同时提交电子文件至电子邮箱njkjfwzx@163.com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八、联系人与联系方式

市科协“金桥工程”办公室:田法娣 黄静 电话:84641585

学会学术部:邱斌  电话:57723712

企事业科协联络部:袁亮  电话:83361133

市科协“金桥工程”办公室地址:南京市龙蟠中路317号达美御园北三楼,邮编:210001

附件:

南京市科协“金桥工程”项目立项申报简表.docx

南京市科协“金桥工程”项目协议书.docx